省第七交叉检查组检查指导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发布日期: 2021-05-31 18:0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5月27日至5月30日,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交叉检查第七组对我市1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导。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和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此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省两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我市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按照方案要求,第一阶段全力督促我市1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重点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第二阶段由市、县应急管理部门针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再次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对重大危险源及企业自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第三阶段由交叉检查组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检查组按照《甘肃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查深、查细、查实”的原则,对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进展、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延伸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全方位为企业“体检”,帮助企业深入发掘问题、准确查找问题隐患。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向企业进行了反馈,并与企业进行交流座谈,对每一条查出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帮助企业尽快整改隐患问题,提升安全水平。同时按照“双重交办、双重督办”要求,将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移交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由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部门将联合市消防救援部门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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