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推荐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4-0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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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推荐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
防灾减灾工作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506号)要求,拟补充推荐下列单位为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先进集体(省级工作部门表彰)评选表彰对象。现将推荐单位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表彰对象:
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天祝县哈溪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
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如发现有影响评选表彰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评选表彰的问题,将按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935-6113551 0935-6113397。
武威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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