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兰州新区和甘肃矿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企业):
自4月份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2023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级党委政府广泛动员部署、各行业部门积极帮扶指导、各企业单位全面自查自改,集中排查整治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截至10月17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抽查检查企业9.65万家(次),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171个,完成整改1372个,省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230个(已完成整改93个),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5739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97个,责任倒查追责问责97人,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382次,行政处罚3947次,处罚金额6511.65万元,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一案双罚”89次,责令停产整顿765家。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46.03%、33.81%、44.01%、68%,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向好。现将2023专项行动以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周密部署,有序开展。省委书记胡昌升先后在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经济运行调度会上对2023专项行动提出要求;省长任振鹤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对2023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和具体安排,亲自审定签发《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并对推进落实作出专门批示。常务副省长程晓波逐项研究推进措施,定期听取进展汇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精准执法阶段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研判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赴市县督导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具体部署会议,对2023专项行动进行解读和细化安排。各地和省安委会18个成员单位均结合实际和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党委政府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56次,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100次,各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230次,省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赴企业开展专题宣讲3044次。
(二)细化举措,稳步推进。省安委会统筹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印发202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10个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任务,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各地和省级18个部门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有条不紊地推进2023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省安委办召开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对2023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安排部署,并派出“四不两直”督查检查组深入各地开展帮扶督导,同时梳理印发了43项重点任务清单,通过实行定期调度和督查通报,推进工作任务清单化、排查整治精准化、重大隐患台账化,提升了隐患排查整治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指导帮扶力度,共帮扶指导重点市、县2709次,帮扶指导重点企业18624家次。
(三)紧盯重点,靶向整治。危化领域开展多轮次分类、分步、分区域、分专项专家指导服务,印发75期日报,倒逼企业提高排查问题隐患的主动性和质量;大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优化升级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将所有危化品企业纳入建设范围,目前已接入系统企业167家,优良运行率92%;建立实施危化品企业举一反三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举一反三解决同类隐患在同区域、同类企业屡查屡犯、整改不彻底等问题;累计督查检查企业232家次,重大危险源366个,省、市、县和企业共发现问题隐患4891条,责令停产整改8家,行政处罚48万元。矿山领域开展全省矿山大起底大排查行动、异地交叉检查等,共检查矿山(企业)768家次,查出问题隐患3894条,其中重大隐患47条,全面排摸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主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一矿一档”,清单式销号整治。工贸领域对标《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确定的64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深入企业熔炼浇铸、煤气区域、煤粉制备、粉碎车间、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累计抽查企业28家,发现问题隐患319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5条,挂牌督办6家。住建领域深入推进建筑施工、燃气两项专项整治,增加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物业服务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自建房、农村房屋等五方面整治任务,组建省级城镇燃气工作专班,开展入户排摸、现场排查等,共检查各类企业3347家,督促企业排查燃气管道909.6公里,入户安检燃气用户747户,排查液化石油气气瓶110个,共排查出各类问题68个,现场整改64个。道路交通领域出台“严管十条”措施,部署开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服务区安全大检查、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提升、长下坡路段安全管控、安全宣传提示等五大行动,标本兼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能力,成立5个综合督查组,发现问题隐患136项,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消防领域建立周汇总、月考评机制,对各地工作动态赋分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会同教育、文物等部门对全省39所高校和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紧盯5类重点场所、9类突出风险,累计排查重点场所4.1万家,督促整改风险隐患6.3万处,省消安委办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5家。文旅领域对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排查用气、用电、用火及消防设施4484个,场馆应急设施1216个,高空高速高危旅游设施197个,旅游交通工具1365台,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275件。特种设备领域将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等民生领域安全违法行为纳入“铁拳”行动,查处违法案件163件,罚没金额322.88万元。教育、民政、卫健、铁路、民航等领域通过细化分解任务,抓好专题培训、帮扶指导和督导检查,不断推进2023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四)上下联动,夯实基础。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省级2023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周小结、旬调度、月分析、季约谈、年考核”制度,依托国家2023专项行动信息系统对每一条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完善隐患概况、判定分类、整改验收和处罚曝光“一张表”,对已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发督办函、对未发现或临近整改期限的发提示函督促整改,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广借鉴。定西市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28个,全省最多;针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建立了监管对象清单、工作任务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到最末端。陇南市将全省开展的包抓联企业工作与2023专项行动帮扶指导企业相结合,着重从安全生产方面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张掖市全面实行联席会议、信息统计和分析研判、督导检查、约谈通报等四项工作机制。武威市推行“周研判、周报告”工作机制,加强各环节、全过程管理,强力推动2023专项行动见行见效。天水市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兰州市针对不同对象和侧重点,分3个层面成立督查检查工作组,组织开展县区交叉互查、专项督导检查和部门联合执法。酒泉市推行隐患排查“周排查、周整改、旬调度”工作机制,配套制定问题隐患清单。庆阳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动员部署、作出批示,盯牢重点隐患排查、重点行业监管、重点区域管控、重点环节管理,扎实开展“专家诊查、行业互查、企业自查、执法检查”,形成了全市上下“党政同频共振、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自查”的工作格局。白银市印发《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主题宣讲和业务培训的通知》,要求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所属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一次专题宣讲,并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对企业全员进行一次专题宣讲。兰州新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金昌市印发“清单、督查、调度、通报、约谈”五项工作制度。平凉市建立健全会议调度、定期会商、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机制。嘉峪关市针对2023专项行动推进缓慢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发出工作建议函,提请市政府领导听取专题汇报、带队实地督导,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加快工作进度。甘南州自7月份至12月份,统筹2023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全州“安全生产草原行”活动。临夏州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行业部门和重点企业相关安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存在问题不足
自开展2023专项行动以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工作质量和成效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一些地方排查隐患还有差距。全省市州平均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为92个,兰州新区、金昌、平凉、嘉峪关、甘南、临夏等6个市州和甘肃矿区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低于全省平均排查数量,临夏州和甘肃矿区为个位数;54个县区和工业园区(经开区)企业自查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1个县区部门执法检查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企业自查、部门执法检查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均反映出部分地区对2023专项行动的重视程度和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广度、深度有差距。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仍不平衡。重点行业领域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集中在危险化学品、消防、工贸等行业领域,分别在全省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数中占比为30.9%、18.2%、16%。道路交通(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两个领域事故起数占全省事故总量的前两位(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55.22%和14.56%),但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仅占全省的16.8%;燃气、特种设备仅占1.3%、1%;商务、教育、民政等领域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量少。自9月份进入精准执法阶段以来,全省行政处罚、“一案双罚”、停产整顿等执法主要集中在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等领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虽开展了大量监督检查活动,但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等开展执法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企业自查自改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企业对2023专项行动不够重视,等同于日常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五带头”的五项重点任务还有差距,对各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分类)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不了解、不掌握,难以排摸重大事故隐患,且自查自改的质量也不高,更未及时向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反馈报送;目前企业自查阶段已结束、但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仅327个,远低于部门执法检查企业发现的1844个重大事故隐患,“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很大程度上依赖行业监管部门排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还没有落实到位。在省市县部门执法检查的9.65万家企业中,有1023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亲自研究排查整治,有2399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有618家企业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有195家企业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四)宣传引导公开曝光力度不够。一些地区和相关部门虽在一些主流媒体开设了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并聚焦2023专项行动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公开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和执法处罚典型案例等情况,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市、县地区和省级重点行业部门未开设2023专项行动专题、专栏,未积极宣传、未定期播放视频节目等,公开部门执法检查情况和曝光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态度还不够坚决、方式方法单一、力度也不够,普遍存在不愿曝光的现象,也从侧面反映出执法仍存在“宽、松、软、虚”情况。
三、下步工作要求
目前,全省2023专项行动已进入第三阶段精准执法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省上总体方案和本地、本部门单位工作方案,将精准执法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推动整体工作深入开展。
(一)压紧压实责任,有力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2023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头戏来抓,专题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分析研判本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持续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排查出的1023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研究部署排查整治、未带队检查等问题要作为执法重点对象逐一督促整改,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实行“一案双罚”,防止屡查屡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步伐,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和全省安全生产全面责任落实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推动各级各方面履职尽责“一网通晒”、“一网同考”,确保2023专项行动压茬推进、提质增效。
(二)精准严格执法,发力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全发展,始终坚持安全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辅相成,避免执法乱、乱执法。要持续推进帮扶指导,引导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要聚焦重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重大事故隐患或重点检查事项,建立精准执法事项清单,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采取“四不两直”、联合执法、“互联网+执法”、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挂牌督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事故隐患,绝不心慈手软。
(三)跟踪督查问效,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省安委办将加快修订《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创新探索,着力构建专项整治长效机制,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要持之以恒、一如既往地长期抓、抓长期,抓出成效。要紧盯2023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的要求,依托国家信息系统中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张表”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实行闭环管理,抓好整改验收;指导企业认真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或分类)标准、整改标准,深化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全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2023专项行动宣传引导,在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定期播放视频节目;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新媒体广泛报道,树立标杆示范企业,及时发布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推广适用。同时,要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邀请新闻记者参与,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力度,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并向社会公布至少1例典型执法案例,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企业进行深度跟踪、深入剖析,强化震慑警示,达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省受警示”的效果。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每半月调度时,将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签字盖章后,报送省级2023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一并报送《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展情况。同时要采取高效务实举措,对精准执法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督促、再落实,全面推进2023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2024年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奠定坚实基础,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安全力量。
联 系 人:李磊,段德第
联系电话:0931-7608016,7608061(兼传真)
电子邮箱:gsajjg2@163.com
附件:1.全省 2023 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3.全省企业自查和部门执法检查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县(区、市)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