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市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工作,5月16日至17日,市安委办成立督查组,邀请隧道工程安全专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兰张三四线铁路XQ1标新乌鞘岭隧道、鲁家隧道、大马营隧道以及武仙高速公路四沟咀隧道等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现场进行了交办反馈。
督查组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隧道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建企业要深刻吸取近年来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严防事故发生。一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依法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加强联合检查,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隧道施工安全。各隧道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首要责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单位安全生产履约管理。各参建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二要提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各隧道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确保地质、水文等勘察成果真实准确,隧道断面、支护措施和设计概算等科学合理,从勘察设计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按照隐患动态“清零”的原则,督促加强施工现场“日检、周检、月检”等常态化排查治理,开展季节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专项排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三要着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隧道工程建设单位要针对地区环境、隧道类型、地质水文条件和风险类别等特点,指导参建单位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所有参建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和逃生方式。要按规定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要扎实开展项目营地、场站、临时作业场所环境风险评估,遇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前兆,及时发布预警,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等方式,严禁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