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 | 安全出口竟敢改做包厢,严惩!
信息来源:
应急普法
发布日期:
2024-11-1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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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 强化法治意识 守牢安全底线 01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20日,消防救援机构在检查中发现,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将二层一处安全出口及周边区域改作包厢使用,占用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消防救援机构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公司立即拆除相关障碍物,打通安全出口。 以案普法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消防救援机构对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罚款30000元。 02 专家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将二层一处安全出口及周边区域改作包厢使用,占用安全出口,符合单位占用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本期“以案普法”,您掌握了多少?赶紧来自测吧~ 知识点自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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