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粮食加工类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按照省安委办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自2024年11月下旬至2025年2月底,在全市“六类”粮食加工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粮食仓储企业,存在粮食粉碎环节的饲料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白酒制造企业、食醋制造企业)开展为期一百天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粮食加工类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一是靠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由各县区和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应急局分别牵头,对辖区“六类”粮食加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不漏一户、全面覆盖,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二是消除隐患源头,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六类”粮食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学习《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着力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台账和防范措施清单,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五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要求,对整改全过程实施闭环管理。三是严格执法监督,保障工作取得实效。牵头行业部门采取“四不两直”、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辖区内正常生产的“六类”粮食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罚,以强有力的执法举措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引导,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邮箱、网站专栏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科
编辑:信息中心
校对:陈海霞
审核:王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