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公布5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信息来源: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日期: 2024-04-26 09:58 浏览次数:

  近年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以重奖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为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重要举措。现集中公布5起举报查实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并向举报人发放现金奖励。

  案例1:酒泉市肃州区三墩镇排水工程坍塌事故

  2023年11月29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受理实名举报反映:2023年10月14日,酒泉市肃州区三墩镇临水村下水管道挖掘安装工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压埋民工,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事故涉嫌瞒报,接到举报后,依法开展举报事故核查,查实是一起建设工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奖励举报人3万元。

  案例2:天水市秦安县耀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坍塌事故

  2024年1月12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来信实名举报反映:2023年7月15日,天水市秦安县耀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私自非法生产,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涉嫌瞒报,接到举报后,依法开展举报事故核查,查实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奖励举报人3万元。

  案例3:甘南州合作市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机械伤害事故

  2023年11月和12月,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从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群众来信均接到实名举报反映:2023年9月16日,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务外包工作人员在使用矿车运送设备过程中受伤。事故涉嫌瞒报,接到举报后,依法开展举报事故核查,查实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奖励举报人3千元。

  案例4:白银市靖远县甘肃金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物体打击事故

  2023年12月13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接到举报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的实名举报反映:2023年12月,白银市靖远县金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天车作业中,因操作不当造成吊带灼断,吊物坠落,砸伤工人,造成一人重伤。事故涉嫌瞒报,接到举报后,依法开展举报事故核查,查实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奖励举报人3千元。

  案例5:兰州市城关区甘光大厦高处坠落事故

  2024年1月9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接到举报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实名举报反映:2023年11月24日,举报人在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604号甘光大厦二楼西安装消防工程时,吊顶突然坍塌,致使举报人在高处作业时从吊顶上摔下,造成其重伤。事故涉嫌瞒报,接到举报后,依法开展举报事故核查,查实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奖励举报人3千元。

  甘肃省应急厅和各级应急管理局将不断畅通举报接收渠道,全面持续接收安全生产举报,改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方式,严格落实3千——30万的查实奖励标准,每季度公布举报查实的事故案例。欢迎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登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网站或扫一扫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积极踊跃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真真正正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共同推动我省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举报网址: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

  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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