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通报:违规乘人,8人遇难!
信息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4-06-1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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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晚,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叶县融媒”发布情况通报:6月15日2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豫DJ103F的轻型厢式冷藏货车违规乘人,行驶至叶县洪庄杨镇境内(兰南高速平顶山站出站口西500米加油站)时,司机发现车厢内8人窒息昏迷,迅疾拨打120进行紧急抢救。经全力抢救,截至16日3时,8人不幸遇难。
目前,货车司机和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善后工作已经展开,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货车车厢内载人
属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存在安全隐患
Q
货车车厢违规载人有什么危害?
1
货运车辆的结构、性能、安全技术要求均是根据运输货物设计的。因其不符合载客要求,所以是不具备载客条件的。
2
在高速公路、陡坡、低洼等路段行驶时,转弯或掉头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3
如果货箱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4
载人货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恶性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乘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
切勿为了图一时方便
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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