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韩正明主持召开2024年第20次党委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
会议指出,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是应急管理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对于完善我国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自觉性,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各项工作。一要深入组织好专项学习。要把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摆上工作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好学习计划,形式多样地抓好专题学习。要结合全省“大培训、大学习、大提升”应急安全大课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好专题宣传解读,全面了解主要内容,深入理解实践要求,将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牢记于心、践之于行,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二要广泛组织好宣传教育。要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在省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和厅网站开设宣传专栏,拓宽宣传推广平台。要围绕法律的重大意义、重要制度,结合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运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制作和播发宣传海报和公益宣传片。要精心筹划贴合我省省情组织开展“五进”活动,让法律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要全力组织好贯彻实施。根据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程序,即时启动《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修订程序,向省人大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建议,送交立法项目建议书,将我省实施办法的修订纳入立法项目库。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实施为契机,及时推动我省清理相关配套文件和标准,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确保相关规定与法律的内容和精神衔接。要全面推进严格执法,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扎实做好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创造更加良好安全环境。
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一、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和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