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烟花爆竹领域节前专项督查检查
发布日期: 2024-09-28 14:49 浏览次数:

  为全力保障国庆75周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切实强化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9月18日至27日,市安委办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项督查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共22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督查检查组重点对2024年以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查出问题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训、举一反三隐患排查治理、“两大系统”运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加油加气站,督查检查组重点对企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和充装许可、相关负责人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是否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流程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醇基燃料经营企业,督查检查组重点对企业醇基燃料原料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醇基燃料调配过程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储存是否满足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相关安全要求、是否与燃料使用单位签订燃料供应合同、是否对燃料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告知、采购的醇基燃料有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督查检查组重点对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使用情况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烟花爆竹专卖店,督查检查组重点对安全条件、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是否与购买人员签订安全承诺告知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检查组按照“双重交办”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向所在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企业进行现场反馈,并要求县区及相关行业部门及时跟踪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督查检查组强调,节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应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化工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省应急厅节前警示提醒和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节日期间事故防范工作。一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各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二要加强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压实领导带班、安全包保、承诺公告等责任,确保节日期间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在位。三要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全面排查涉及易燃易爆等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治理消除隐患。四要合理安排生产及作业,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开停车、检维修作业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确需作业的严格升级管理,加强异常工况处置准则培训学习,严禁作业区域及周边无关人员聚集,确保稳妥安全处置。五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重要岗位、特种作业人员等的安全管理,严禁“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六要严格做好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解决,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节日环境。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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