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祁连山沿线山区短时强降雨、局地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上游降雨极易引发下游洪水暴涨暴落,避险窗口期极短,伴随滑坡、泥石流风险,河道滩地、沟谷低洼地带安全风险极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防汛工作部署,现就全市主汛期河道、沟道、河滩、溪谷、水库、水电站等区域严禁各类危险户外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根据汛情变化适时调整管控起止时间。
二、管控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河道、山洪沟道、河滩洼地、沟谷边坡下方、水库岸线、天然行洪通道;重点管控凉州区西营河、杂木河、金塔河、黄羊河;古浪县古浪河、大靖河;天祝县金强河、石门河、大通河天堂段、哈溪河、石羊河干流及支流。全市所有水库坝下、坝上及回水区域。
三、管控要求
(一)严禁涉险户外活动。管控区域内全面禁止搭设帐篷、露营留宿、野炊烧烤、篝火聚会、沿河徒步、野外探险、涉水拍照打卡、垂钓、戏水逗留等活动;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河滩、沟谷低洼地带停靠驻留。各类户外社团、旅行社、自媒体、农家乐等不得组织、招揽群众进入上述区域开展群体性户外活动。
(二)提高群众避险意识。广大市民、外来游客密切关注气象、山洪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坚决远离河道、沟道、临崖边坡。降雨期间、收到暴雨山洪预警时,必须第一时间撤离低洼临水区域,切勿贪恋财物,杜绝侥幸心理。
(三)强化巡查管控责任。各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河湖长、网格员、村组干部常态化开展河道沟道巡查劝导;应急、水务、公安、交通、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巡查,及时劝离滞留危险区域人员。各类景区、水库管理单位加强出入口值守,完善警示标识,做好宣传警示。
(四)落实监护安全责任。家长及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监护主体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智力障碍等特殊人员的汛期安全教育与全程监管。严禁未成年人私自进入水库、河道、沟谷、山区、冰川等危险区域游玩、戏水、逗留;严禁在无监护人陪同情况下,参与野外浪山、河谷露营、临水探险等高危活动。
(五)规范用火与行洪管理。严禁在河道、沟道管控范围内随意使用明火,防范草原、森林火灾;不得在行洪区域堆放装备、杂物,严禁侵占、堵塞行洪通道,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四、责任追究
对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执意滞留危险区域的人员,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置;凡擅自进入管控区域引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大量占用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的,其后果由当事人、活动组织者、监护人自行承担;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巡查劝导、损毁防汛监测设施、警示标牌,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自觉遵守,主动劝阻身边各类危险涉水行为,共同筑牢全市汛期安全防线。
武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3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