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武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
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
武应急发〔2024〕21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武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并指导督促企业于3月底前建立完善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市应急管理局将适时对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武威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0日
武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
建立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
其它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的企业可参照此制度执行。
二、资格要求
现场带班领导干部是指企业正式文件任命的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实际控制人),分管安全、工艺、生产、设备、技术等负责人,企业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副总工程师等。企业应结合实际在本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中对带班领导具体人员予以明确。符合要求的现场带班领导干部每月现场带班次数不少于5次。
三、带班职责
(一)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通过带队检查、抽查等形式,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和工作动态,协调组织好企业各层次当班的安全生产。
(二)及时调度特殊作业管控情况,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查看视频监控,协调处置、解决当班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异常状况,有效制止“三违”和超能力生产行为,严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三)巡查重点生产作业场所,加强对生产装置、罐区、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重点环节的巡查,每班巡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并详细记载当班巡查情况。
(四)带班领导要与职工同时上班、同时下班,随机参加当班生产班前会,对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警示教育、风险辨识管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要提出评价意见或改进建议。
(五)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监管部门。
四、基本要求
(一)规范建立带班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按要求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并审核,不得降低工作标准。主要内容应包括:带班领导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原则、交接班要求、日常考核、奖惩、责任追究以及考核问责、奖励情况公示等。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领导现场带班计划报县区应急局,并在本单位办公楼、职工宿舍及厂区入口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监督。
(二)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每周制定下一周的领导现场带班周计划表(附件1),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张贴在企业显要位置并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布。现场带班领导要将本班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巡查的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及时记录归档(附件2),做好与下一班接班领导交接班手续,及时告知因特殊原因未处理的问题和隐患,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领导现场带班周计划表、巡查记录表等相关档案内容需要保存1年以上,并留档备查。
(三)严格带班工作纪律。带班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领导现场带班要和人员定位系统、特殊作业在线审批系统、监测监管系统运行记录保持一致。如因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班,顶班领导还未到位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每班次带班领导必须与下班次带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带班领导因出差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带班时,需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安排好替换班人员(符合企业带班领导的资格要求)后,方可外出。在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必须保证有一人驻守企业,以便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企业主要负责人离厂2天及以上的,要向县区应急局书面请假报备;企业主要负责离厂请假5天及以上的,县区应急局要同时将企业主要负责人离厂请假情况及时报市应急局。
五、监督检查
(一)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领导轮流带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带班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通报。
(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调阅值班记录、查看领导现场带班日志、随机询问从业人员、查看值班影像、人员定位系统、特殊作业在线审批系统等方式,检查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执行情况,并对节假日、夜间、重要时段的企业带班领导到岗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举报;对于受理的举报,应当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重处罚。
(四)对检查中发现或查证后属实的带班领导缺岗、脱岗、睡岗、弄虚作假、不履行职责等行为,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对没有领导现场带班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同时依法依规追究带班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领导现场带班周计划表
2.领导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附件1:
现将本周“领导现场带班周计划表”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当发现企业领导未按计划开展现场带班的,请向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武威市应急管理局 6115281 13993506581(李 峰)
6113035 15394096836(张栋林)
凉州区应急管理局 6155373 17793513297(吴登军)
民勤县应急管理局 4112350 17793521612(马 骏)
古浪县应急管理局 5122595 18793565393(杜森鹏)
天祝县应急管理局 3127822 18993567367(张平德)
领导现场带班周计划表
(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星 期 | 带班领导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班 次 |
星期一 | ||||
星期二 | ||||
星期三 | ||||
星期四 | ||||
星期五 | ||||
星期六 | ||||
星期日 |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班次:根据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填写。例如:白班、小夜班、大夜班等;
2.企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存在多个班次的,须一个班次填写一张领导干部带班计划表。
附件2:
领导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带班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巡查地点 | 巡查时间 | 巡查结果 | 当班岗位职工签字 |
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处理)情况:
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三违”现象处理情况:
(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添加其他重点巡查内容) 带班领导签字: | 本班次未整改到位隐患、异常状况告知情况以及工作改进建议:
接班领导签字: |
备注:1.巡查地点:指企业各生产车间;企业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关键环节和重要设备;企业检维修现场及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现场等。
2.巡查结果:指企业的各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职工是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存在“三违”行为,查出的安全隐患等。
抄送: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武威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0日印发